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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"奔funz漫迷"會員守則(17-1-2012修訂版)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Man    時間: 2010-9-24 21:57     標題: "奔funz漫迷"會員守則(17-1-2012修訂版)

任何透過本官方歌迷會論壇申請加入成為本官方歌迷會會員者,均可獲得本壇"奔funz漫迷"會員資格,唯必須遵守以下事項:


澳門及內地歌迷可通過明治Peg申請"奔funz漫迷"資格,審批準則會交由明治及Peg決定。
除"奔funz漫迷"外,本壇所有版主均可進入"奔funz專區",亦同樣必須遵守專區內之相關守則。

"奔funz漫迷"資格並非永久性,我們會按照一些準則來決定各會員"奔funz漫迷"資格的去留。

解除"奔funz漫迷"資格基本原因

違反上述任何一項者,將會在按情況嚴重性給與警告或即時收回"奔funz漫迷"資格。
嚴禁任何"奔funz漫迷"外借戶口供非"奔funz漫迷"會員使用,一經發現,即時無限期停權處理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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